重庆:推行“现场送达、公开宣告”检察建议
时间:2018-07-03  作者:李立峰 李鑫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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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李鑫)“我们是重庆市石柱县检察院检察官徐文婧、盛艳,现在向你局书面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内容如下……”近日,2名检察官来到石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局有关负责人现场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当面宣读检察建议内容。

这是6月19日重庆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推行“现场送达、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的通知》后,重庆市首例采用“现场送达、公开宣告”的诉前检察建议。据重庆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朱刚介绍,为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该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推行“现场送达、公开宣告”检察建议。

朱刚介绍,该院对检察建议送达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要求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需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一般应当履行以下程序:检察建议由办案部门2名检察人员现场送达至相应行政机关,当面递交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见证。之后,承办检察官将检察建议向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当面宣读,并就检察建议载明的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进行阐释说明,听取行政机关对落实检察建议的具体意见。最后,办理现场签收手续,承办检察官应提示行政机关:须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履职并书面回复办理情况。对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职情况等,检察机关将跟进调查。

同时,重庆市检察院还明确要求,该市检察机关“现场送达、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原则上应与相应行政机关加强事前沟通,确保送达和宣告顺利进行,并现场制作送达笔录。

(原标题:现场送达 公开宣告)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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