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从严查办侵犯产权犯罪 三年起诉金融诈骗案595件
时间:2018-06-18  作者:尹瑞峰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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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云南省检察院了解到,云南检察机关从严打击侵犯产权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重点领域侵犯产权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了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云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负责人介绍,3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密切关注各类产权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侵害广大人民群众产权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共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439件541人,金融诈骗案件595件754人。加强对产权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查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问题,3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17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274件;受理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94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撤案266件。

在严查严办重点领域侵犯产权的职务犯罪方面,一是依法惩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坚决打击侵吞国有资产、侵害国有资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保障国有资产收益权,3年共立案侦查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48件104人。

二是深入查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侵犯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收益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

三是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森林破坏、水体污染、土地侵占等破坏自然资源产权的渎职侵权犯罪,3年共立案侦查环保领域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52人。

四是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在产权确认、交易过程中利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职务之便,向产权主体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3年来,在商业贿赂领域产权交易环节,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犯罪164人;在土地领域审批出让、开发利用环节,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犯罪58人、滥用职权犯罪35人、玩忽职守犯罪31人。

云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云南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产权保护司法理论研究、探索和实践,充分发挥各项法律监督职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法治环境,保障各类产权主体特别是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推动云南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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