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6月15日出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勇创法律监督为民服务标杆省的工作意见》,实施“六大工程”,全面提升浙江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能力和水平。
1、刑事犯罪综合防治创新提升工程
强化黑恶势力犯罪综合防治。
强化涉非公经济犯罪综合防治。
强化金融犯罪综合防治。
强化刑事犯罪源头防治。
2、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监督平台创新提升工程
构建多元化民行诉讼监督格局。
全面深入推进公益诉讼。
积极开展民行环节矛盾纠纷化解调处。
3、践行绿色司法少捕慎诉保障权益创新提升工程
降低审前羁押率。
降低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起诉率。
积极稳妥推进基层公安机关的派驻检察工作。
4、涉检信访案件、矛盾多元化解源头治理创新提升工程
扎实做好信访矛盾就地化解工作。
加大刑事申诉办案力度。
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个案化解和代理申诉专项活动。
创新检调对接机制。
5、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创新提升工程
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
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
加强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6、智慧检务便民利民创新提升工程
推进“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和应用。
深化信息技术辅助办案。
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
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
深化检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