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工作
时间:2018-06-02  作者:屠春技 杨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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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屠春技 通讯员杨杨)近日,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出台《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检察环节补充侦查工作。《指引》规定,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案件,应当在审查报告中列明补充侦查事项,说明补充侦查的目的、理由、要求、方法,并制作补充侦查提纲、理由说明书。同时明确,对于侦查机关因怠于履行职责而超过法定期限及需要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等情况,检察机关应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或启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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