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级院合力救助一刑事被害人家庭
时间:2018-05-11  作者:王丽 石越 路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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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丽 通讯员石越 路洋)“感谢各位检察官,在我绝望的时候伸出了援手……”近日,记者与四川省三级检察院的3位检察官驱车4个多小时,来到岳池县西板乡,为一位急需救助的癌症患者发放司法救助金。

被救助人刘某是一位留守老人,她的女儿廖某被男友沈某杀害。因不服四川省高级法院对沈某的终审判决,2017年6月,刘某及家人向四川省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法判处被告人沈某死刑。经审查,四川省检察院认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

虽然没有支持申诉人,但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发现了被害人家庭的困境。刘某失去女儿后罹患肝癌,其丈夫只能打零工赚钱,家里欠了一大笔债;因为无法接受审判结果,三年多来一直未将女儿尸体火化,存放费用高昂。而且,被告人沈某还欠被害人8万元钱,刘某拿着借条却要不回欠款,因而对被告人一家充满仇恨,多次公开表示要杀了沈某的家人,有再次引发刑事案件的危险。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在实施救助的同时开展释法说理,安抚被害人家庭情绪,努力挽救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

经过研究,四川省检察院决定与广安市检察院、岳池县检察院合力对被害人一家实施救助。岳池县检察院指派专人与被害人家人保持联系,关心被害人家人的生活,使其放弃了报复的想法。被害人家人也向四川省检察院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此外,经岳池县检察院与西板乡政府沟通协调,于2018年1月为刘某办理了低保。

四川省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办公室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家人申请到6万元救助金,并协调当地乡政府指派律师为被害人家人解决沈某的债务问题。

经过四川省三级检察院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刘某和家人得到极大的宽慰,表示不再上访,好好生活,弥漫在这个家庭上方的阴云终于渐渐消散。

(原标题:阴云终于渐渐消散 四川:三级院合力救助一刑事被害人家庭)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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