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年度计划
时间:2018-05-02  作者:胡文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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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文星)近日,江西省检察院制定出台2018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年度计划,进一步强调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计划提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坚持质量评查和司法瑕疵认定相结合的原则,以评定个案质量等次和发现普遍性问题为主,同时就个案存在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的问题进行司法瑕疵审查,并进入司法瑕疵认定程序。

今年,江西省检察院将组织开展常规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工作。评查坚持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个案司法瑕疵问题经认定后,由省检察院案管办通知相关办案部门或下级院予以补正。发现办案人员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重大过失行为,需要追究司法责任的将依规处理。对评查发现的优秀典型案例、法律文书以及办案业绩突出的单位、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原标题:司法瑕疵多样审查 江西: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年度计划)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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