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邀请代表参与未检培训
时间:2018-04-23  作者:王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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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王影)“我第一次当选人大代表时,就提出过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建议。这么多年来,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方面的工作一直很扎实、有成效,这次的培训更为合适成年人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4月13日,辽宁省抚顺市人大代表赵艳玲观摩抚顺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检察官在该市工读学校组织的培训后说。

“涉罪的孩子们面对公检法机关的讯问,如果没有熟悉的成年人在身边,心中难免会焦虑不安。这就需要合适成年人在场,在心理上给涉罪孩子一个安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培训中,检察官结合案例,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时代背景、法律依据、基本要求、权利义务、操作规范,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全面讲解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培训结束后,工读学校老师结合实践向检察官提出问题,检察官一一解答。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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