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同步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时间:2018-04-19  作者:李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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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维)日前,青海省海东市检察院对市公安局决定的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依法进行同步监督。经查,罪犯韩某因贩卖毒品罪于2018年1月1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生效后因韩某余刑不足三个月,在循化县看守所留所服刑。该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韩某在羁押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符合法律中生活不能自理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韩某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是正确的,依法监督司法机关将其列入社区矫正对象。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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