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督察新机制激发活力
时间:2018-04-19  作者:肖俊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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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俊林)近日,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督察考核办公室在该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今年第一轮督察考核工作,3个督察考核组通过对20个基层院进行督察,发现各方面问题130多个。这是该院自2017年建立督察考核新机制以来组织开展的第三轮督察考核工作。

据悉,邢台市检察院注重强化督察考核力度,盯住不落实的人,扭住不落实的事,经常督察、反复督察,实现了检务督察全覆盖无死角。

2017年5月,邢台市检察院决定整合办公室、干部处、案管办、监察室、综合处等督察力量,建立专门的督察考核工作办公室,以综合、重点、专项与随机督察考核的方式,对该院各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和各基层院特别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开展督察考核工作。

邢台市检察院制定出台《督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督察考核内容围绕“6+N”开展。“6”指巡查、督察、评查、评估、考核、党建6项工作,“N”指阶段性工作、专项活动、重点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党风廉洁建设等工作。

督察考核工作新机制不仅传导了工作压力,也增强了工作动力,激发了检察活力。2017年该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大局,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69人、起诉100人;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33人、起诉101人。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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