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办案不忘预防
时间:2018-04-18  作者:屠春技 杨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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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屠春技 通讯员杨杨)近日,浙江省宁海县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决定对宁海县某KTV经营者冯某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的缘由是检察机关向文广局发送的一份检察建议。

2018年2月初,宁海县检察院未检部在办理一起张某寻衅滋事案过程中,发现冯某经营的KTV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消费,并由此引发犯罪案件,导致2人轻伤。被告人张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宁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3月2日,该院向宁海县文广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大对KTV等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县文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展开调查,查实该起违法行为,遂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该局还将对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初,最高检在浙江等地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我院未检部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首次发送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有效增强了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未检部将持续用力,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该院未检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据悉,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该院通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探索司法规律,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原标题:KTV岂能接纳未成年人 浙江宁海:办案不忘预防)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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