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围绕“蓝天、碧水、净土”开展公益诉讼
时间:2018-04-18  作者:薛正俭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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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薛正俭)“我们已经关闭了部分自备井并停止取水,正在进行替代水源水质测试,按照市政府要求最迟到今年6月底整改完毕,届时现有自备井将全部封填停用。”4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检察官杨倩茹到该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走访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落实情况时,该中心主任马海波如是说。

2017年7月,西夏区检察院调查发现,该区多辆洒水车、洗扫车长期在一井内自取地下水,水务部门没有依法履行计量收费和节水管理职责,给地下水资源造成极大浪费,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同年8月,该院向银川市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职,对环卫用水进行计量,征收欠缴水资源费81万多元,并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该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向西夏区城管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2018年初,银川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西夏区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反思,限期于今年6月底全部封填全市城管环卫取水自备井,由市城管局会同市住建局,科学合理优化全市再生水取水点布局,积极推进再生水设施和管网建设,提升再生水利用率。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自治区提出的“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共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9件,立案61件,起诉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3件,已按期整改34件。通过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254亩,恢复生态公益林404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825亩,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4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5万亩、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近150吨。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出让金2.22亿元。

(原标题:保护塞上江南地下水 宁夏:围绕“蓝天、碧水、净土”开展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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