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导检查工作
时间:2018-04-13  作者:黄辉 刘荣松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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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辉 通讯员刘荣松)为进一步推动江西检察机关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4月11日至2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导检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员额配置、人员分类定岗位、遴选入额把关、未入额检察官政策落实和员额退出机制落实情况;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新型办案团队组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办案质量和效果、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措施落实情况;工资制度改革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落实、检察官履职保障机制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司法的制度落实等情况。

此次督导检查共分两轮,采取查阅资料、提取数据、走访交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一轮由江西省检察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组成12个督导检查组,对一个市分院及其所辖两个基层检察院进行督导检查,基层院由督导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确定。第二轮由江西省检察院领导带队,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检察院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第二轮督导检查在4月20日前完成。

(原标题:江西检察督查司法责任制改革)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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