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案件质量评查打出“组合拳”
时间:2018-04-12  作者:孙小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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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孙小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制定出台《赤峰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意见》,从工作目标,评查种类、方法、标准、等次、结果运用,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谋划部署。该院对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成员和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进行重新调整,组成了由检察长担任主任的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建立了由两级院136名员额检察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在该院的带动下,各基层院已迅速行动,相继按计划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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