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开展“禁酒令”专项督查
时间:2018-04-10  作者:卢金增 朱文秀 刘泓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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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朱文秀 刘泓邑)近来,山东省沂水县检察院对检察人员执行“禁酒令”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酒精测试仪对党组成员、中层干部、法警、驾驶员和书记员等共计63人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均为零,无一人存在工作日饮酒情况。

据悉,修改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发布后,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警大会认真学习“禁酒令”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层层带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负其责,把纪律落实的责任分解到每个科室,切实把规定内容传达到每一名干警。此外,加强宣传教育学习,在本院微信群、检察内网以及院大厅的电子屏幕上及时发布“禁酒令”内容,不断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时常提醒干警要守好底线、不越红线。

为确保“禁酒令”落到实处,该院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严格的问责惩戒措施,对发生的违规饮酒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及时将违反规定情形进行通报。同时重视思想疏导,通过反面典型教育,让干警明白利害关系,让他们认识到落实“禁酒令”不但有助于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而且对自己的身体健康、家庭和谐也是有益无害的。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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