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树立节俭文明新风 严防“节日腐败”
时间:2018-04-10  作者:刘立新 王飞 杨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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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王飞 杨磊)“清明节期间,请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利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和探亲访友等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扫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变相的‘节日腐败’,共树节俭文明新风。”清明节前,河南省三门峡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俊合依惯例通过微信工作群对全院干警进行廉政提醒。

这是该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个缩影。一年来,三门峡市检察院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取得明显成效:共发督查通报13期,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10个,30余人次被纪检监察部门实名通报,促使干警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工作中,该院强化纪律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注重日常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成为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丰富教育载体,举办“廉洁清风舞,欢乐过端午”廉政讲堂,紧紧围绕廉洁教育这条主线,观看警示教育片《鉴史问廉》,以《抓主体责任,强监督责任,搞好纪律作风建设》为题,对全院干警讲授廉政党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逢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专门开展遵章守纪教育,并通过发送微信、短信等形式对全体干警进行廉政提醒,增强干警廉洁过节意识,防止触碰纪律底线,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推动成果转化,保障全市检察工作有序发展。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严纪律正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和深刻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有效解决了精神懈怠、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等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上下一体、整体联动,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督促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四个被巡察单位抓好相关任务落实。加强检务督察,实现纪检监察职能“三转”。

该市检察机关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加大对重要节点、窗口部门和重点场所的明察暗访力度,针对节假日车辆管理、控申、案管等窗口单位的接待服务情况、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及办案安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会风会纪、值班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增强底线意识、红线意识,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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