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案件评查覆盖所有业务
时间:2018-04-01  作者:林中明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日前,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10件18人绝对不批捕案件、15件15人妨害公务不批捕案件等开展专项评查,就发现的问题全院通报并提出督促补正完善方案。随着“谁办案谁负责”司法责任制的改革深化,上海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建立评查员人才库,统一规范评查标准和操作流程,升级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开展院内院外交叉评查等制度创新,评查率由全部案件的5%提升到10%,近三年全市年均评查案件达8000多件,覆盖所有业务及所有检察官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强化了检察权运行监督。

为加强评查工作,上海检察机关建立了“特邀评查员人才库”,由各级检察院选出的18名退休检察业务专家组成,涵盖检察各方面业务,扩充了评查力量。同时根据最高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研究制定上海《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及标准(试行)》,逐项细化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使用、释法说理等评查内容,明确界定优质、合格、瑕疵、不合格案件,促进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统一,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在推进案件评查工作中,上海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智能化辅助评查作用,在全市推广升级优化2.0版案件质量评查系统。记者在案件管理部门看到,待评查的案件如同办案部门所办案件一样,每案有单独的评查案号,评查反馈、审批均网上进行,实现过程全面留痕、结果全面公开。

针对以往评查案件以各基层单位自评为主,影响评查客观公正等问题,上海检察机关实现跨院交叉评查和实时在线评查。全市有效整合评查资源,动态调整全市评查员评查案件的类型及数量,解决不同单位案件数、评查员配备不一问题。评查员被随机分配评查案件,并通过授权在系统内跨院调阅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电子卷宗系统内的法律文书、案件卷宗等信息,实时在线进行交叉评查。

(原标题:建立人才库 升级智能辅助系统 实施交叉评查案件 上海:案件评查覆盖所有业务)

[责任编辑: 李瑾]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