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海燕)日前,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了解到,2017年,在自治区工商联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评议工作中,新疆检察机关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满意度在21个被评议部门单位中排名第一。2017年,该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起诉侵害非公经济主体权益犯罪案件169件286人,为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