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先进典型就是“引路人”
时间:2018-02-14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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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优工程孵化检察品牌

先进典型就是“引路人”


客座主持人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刘立新

为进一步培育先进典型,全面放大激励效应,充分调动广大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检察工作快速健康发展,2016年初,信阳市检察院印发“培优”工程方案,在全市检察机关实施培育“优秀个人、优等团队、优质工作”工程。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培育出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优秀个人76名、优等团队23个、优质工作13项,打造出信阳检察的知名品牌。

镜头一 优秀个人

精细精准记心间

【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陈某等5人故意盗掘古墓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应该取保候审。”近日,回忆起之前办理的这起案件,固始县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李金中表示,查办案件一定不能放过细节。

2017年10月,固始县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该县张广庙乡陈某等5人盗掘古墓案。该院审查时发现,公安机关对5人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其中3人多次盗掘古墓葬,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适用取保候审明显不当。随后,李金中又邀请该院侦监、公诉两部门负责人进行“会诊”,确认公安机关对该3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后,口头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纠正。

针对一些案件公安机关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况,2017年,李金中推动案管部门与侦监、公诉、执检部门建立“四部门三联动”监督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公安机关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的规定》及实施细则,统一监督标准,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把关的制度,并通过监督案件流程表、责任倒查等方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羁押未羁押案件9件13人,不应羁押而羁押案件12件19人。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就是照镜子,找毛病。在李金中的推动下,该院与邻县潢川县检察院实现了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常态化。每年精心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各类案件40余件。

2017年11月,第四次交叉评查时,潢川县检察院发现了固始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存在实体问题:沈某、赵某贩卖毒品案最关键的证据是从沈某住处扣押的类似毒品,但卷宗中没有鉴定文书,就此作出批捕决定是不慎重的。随后,李金中根据潢川县检察院评审结果,建议相关部门完善鉴定文书。

“这些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主要原因是少数司法人员规范化意识薄弱。优质高效、精准精细要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李金中说。

每次评查结束,他都会形成完整的评查报告,在本院内网和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并要求业务部门仔细查找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同时,李金中还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奖惩办法》,与目标管理挂钩,奖优罚劣,促进了问题整改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案结事了才是终极追求

【罗山县人民检察院】

“你救了小崔一家啊,不然她近80岁的母亲和两个不足10岁的孩子该怎么办啊。”2017年7月29日,涉嫌诈骗罪的崔某的老板徐某、刘某夫妇由衷地对罗山县检察院检察官高尤玲说。

原来,2016年11月,张某在微信上认识了卖电动三轮车的崔某,便用微信向崔某转账4.1万元订购电动三轮车。崔某在收到货款后安排工人生产,自己则到外地开拓市场。同年12月,崔某回到厂里,发现生产设备、钱物等被人席卷一空。讨债的人整日围堵在工厂,崔某心情郁闷,酒后开车又被行政拘留,一系列的打击让她无暇向张某发货。

张某随后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后对崔某以涉嫌诈骗罪立案。

案件被提请到罗山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时,高尤玲敏锐地发现,此案证据单薄,难以形成有罪链条,达不到批准逮捕条件。

一边是犯罪嫌疑人绝望的眼神,一边是被害人“不还钱敢放人就状告到底”的要求。

高尤玲一面重新审查全案证据,向领导汇报案件情况,一面积极联系崔某的老板徐某、刘某夫妇。通过高尤玲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夫妇二人连夜开车从江苏无锡来到罗山县检察院,甘愿代崔某赔偿了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4.1万元。

案结事了是高尤玲办案的终极追求。她之前潜心探索出的“六结合”捕前和解方法,发挥了重大效益,先后参与捕前刑事和解631次,使450多个邻里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有耕耘,就有收获。高尤玲先后荣获过“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优秀检察官”“全市优秀通讯员”“全市优秀调研员”“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等20多项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5次。

守法“三字经”

【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受侵害,别逞强,速报案,法伸张;凡遇事,莫迷茫,性情平,不莽撞……”在近日信阳市平桥区小学生的寒假返校课堂上,平桥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马玲姬正在教同学们吟唱《守法三字经》。响亮的童音,在校园上空回荡。

2008年,马玲姬通过全省政法系统公务员招录考试,考入光山县检察院,虽然她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但在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就以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2009年,她调入平桥区检察院,从此与公诉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2013年,平桥区检察院公诉科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马玲姬在承担日常审查起诉工作的同时,还兼任该办公室成员,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帮教工作,并积极参加“送法进校园”等普法宣讲活动。

2017年3月,马玲姬被信阳市检察院选为“信阳市送法进校园巡回宣讲团”成员,赴全市各县区学校进行送法活动。为此,她精心制作授课提纲和PPT演示课件,并且自己创作了《守法三字经》,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教会孩子们什么是洁身自爱、怎样远离违法犯罪。授课结束后,她还会根据老师家长的反映、学生的互动情况,及时调整课件、补充案例,为下一站做好准备。由于出色的宣讲表现,她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爱心姐姐”,并多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治宣讲员”。

普法宣讲做得有声有色,公诉工作她也勇担重责。2017年9月,在其办理的吴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被告人拒不认罪,在讯问以及开庭审理过程中,多次公然指责公诉人。马玲姬精心制作了庭审讯问提纲、示证方案、答辩提纲以及公诉意见等出庭预案。庭审时,她成竹在胸;发表公诉意见时,她声情并茂,最终使吴某当庭悔罪。庭审效果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多年来,马玲姬砥砺前行,初心不改,先后获得“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检业务标兵”“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十佳公诉人”“河南省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镜头二 优等团队

把群众当家人

【新县人民检察院】

“您好,这里是新县检察院,您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服务吗?”一大早,位于大别山腹地新县检察院的控申接待员小李便开始了忙碌又充实的一天。

小李是该院新招录的检察官助理,今天已经是她第100次接访了,她决心用优异表现为自己的锻炼期满画上圆满句号。每一个像小李这样在控申接待岗位锻炼过的新进检察人员,在离岗时都恋恋不舍。

“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这是新县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们自觉践行的信访工作理念,他们始终用自己的热心、耐心和诚心赢得民心。

前一段时间,新县某乡村民10余人在该院控申接待大厅扬言要去北京上访。控申科干警安抚来访人的情绪后,承诺核实后会及时上门给他们答复。

经多方了解得知,此次上访是因领头的徐氏兄弟回乡创业时,村集体收取了土地租赁费,徐氏兄弟因此对村干部心生怨气,就纠集其他村民上访。

控申干警进一步走访得知,徐氏兄弟十几年前做生意遇到困难时,在一位老同学的帮助下渡过了难关,这位老同学可能就是打开徐氏兄弟心结的“钥匙”。经多方奔波努力,最终找到他的这位老同学,成功化解了这起集体访案。

近年来,该院坚持把控申接访窗口当成“为民大舞台”,创新推行“361”接处访工作法,即牢固树立“法理情”接处访工作理念,采取了建立综合受理平台、打造绿色通道、探索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机制、落实双向承诺、完善内外部沟通协调机制等六项措施,盯紧赴省进京涉检信访零记录的目标。

“361”接处访工作法有效地推动了该院涉检接访工作的健康发展,该院控申科连续两届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还被河南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联合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岗”;2017年,又被信阳市检察院表彰为“红旗团队”。

满满的职业荣耀感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今年1月2日,淮滨县检察院办公楼内传来一阵阵祝福声。原来,这是该院政治处正在为冒雪出车归来的司机尹涛庆祝生日。

一份小小的生日蛋糕和祝福,是淮滨县检察院落实从优待检、开展人性化管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招录了一批“老家在外地”的青年干警。如果让他们在外面租房吃住,花费高且不便于管理,而且还不易拴心留人。针对这一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该院起初只是将办公楼内闲置的房间无偿提供给他们使用。

2017年1月,该院新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刚到任了解这一情况后,建议将本院招待所及部分车库改建为青年干警单身公寓。通过充分论证、精心实施,2017年5月,该院17名外地青年干警全部喜迁新居。

对待青年干警的成长,仅靠厚爱是远远不够的。为把他们切实打造成各项检察工作的主力军,2017年以来,该院围绕“生活上关心、减轻个人负担,精神上充电、提振作风士气,素能上提升、打造全面能手,进步上扶持、留足进步空间”的工作思路,在青年干警中大力实施以老带新的“培优工程”,积极推行“工作留痕管理法”,要求青年干警每天在《工作日志》上按时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和次日工作计划,并对当天工作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和反思。通过这种强化岗位职责、定期晾晒讲评、随时进行激励的举措,有效调动了青年干警创先争优的工作积极性。

“我是2016年4月从安阳考进淮滨县检察院的。进院以来,来自各方的关心让我感受到家的温暖,自身的工作作风和素能也得到显著提升,在这里工作感到真的很幸福。”该院民行科青年干警韩雪如是说。

2017年以来,该院有28名青年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有4名干警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侦查业务标兵或侦查能手。

镜头三 优质工作

新菜送给检察官

【商城县人民检察院】

“这是我自创的新菜品,送给我最敬爱的检察官,感谢你们给我新生。”日前,商城县检察院为一名涉罪未成年人举办的“出师典礼”在该县汪岗镇街道上的一家餐馆门口举办,小厨师东子(化名)端着其自创的新菜“凤凰浴火”乐呵呵地站在台上感激地说。东子是该县检察院未检办创新《涉案未成年人再犯罪预警评估办法》实施以来,成功帮教的第17名涉罪未成年人。

东子母亲因病去世,父亲身患癌症,年幼的他因无人管教而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2017年7月,经常浏览黄色网站的东子意图对一个漂亮女孩图谋不轨。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东子作案系偶发型,其在被害人呼救后能够中止犯罪行为,说明其主观恶性不大。随后,承办检察官在隐去东子涉嫌犯罪情况的前提下,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形成了客观的社会调查报告,最终向法院提出了缓刑建议。

法院采纳建议对其适用缓刑后,承办检察官又对东子进行了再犯风险评估,并据此为东子建立了案后跟踪管理日志,定期进行心理矫治,并根据东子的爱好,为其联系了一家家庭餐馆学习厨艺,经过半年的学习,懂事勤快的他,很快得到大家的称赞。

据了解,商城县检察院制定的《涉案未成年人再犯罪预警评估办法》,共设定15项评估因素,然后根据分数高低将再犯罪风险评估等级划定为三级风险,然后对被评定为“再犯罪风险三级”的涉案未成年人,将进行案后心理疏导,建立案后跟踪管理日志,督促其亲属加强管护等;对被评定为“再犯罪风险二级”的涉案未成年人,除了实施三级观护外,家庭监管条件缺失或监管能力不强的将纳入帮扶教育基地进行集中帮教;对被评定为“再犯罪风险一级”的涉案未成年人,将重点进行帮教和观护,庭审时需出具悔过书,监护人需签订监护职责保证书。

据悉,该办法实施以来,该院先后对2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再犯罪风险评估,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案后跟踪帮教,其中,有3人考取大学,其余22人均顺利成年并健康走向社会。

爱心连线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潢川县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开展得有特色、有亮点、有效果。”日前,河南省信阳市人大代表、潢川高中校长余勇在观摩了潢川县检察院对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小胡(化名)的帮教会议后感慨道。

17岁的小胡辍学后沉迷网吧,没钱上网就盗窃,2017年7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潢川县检察院未检科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社会调查,发现小胡的父母早年因病去世,现在和75岁的奶奶相依为命。于是开启“爱心连线”,利用网络QQ与被取保候审的小胡建立联系。

然而在提审他时,桀骜不驯的小胡一直对抗讯问。为消除他心中的戒备,办案人员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对小胡开展了7次心理疏导,逐渐打开他的心扉。

小胡被适用缓刑后,为帮助他更好地回归社会,办案人员又为小胡联系了实习企业,并主动联系民政、卫生等部门为其办好了低保、医保手续,组成矫正小组,对其开展矫治工作。看到大家对他的关心,小胡也决心开始新生活。

据了解,潢川县检察院注重未检业务探索与创新,采取三步走工作法,有效地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在诉前,除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情况外,未检部门还同时启动“爱心连线”工程,架起检察官和非羁押涉罪未成年人间的沟通桥梁,以朋友的身份与他们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在诉中,当发现失足少年表现出的自卑自闭等情绪,或其人生观、价值观存在明显偏差时,未检部门适时邀请专职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评估和疏导;在诉后,未检部门还借力团委、妇联、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力量,与社区矫正机构联系,持续参与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帮教矫正工作。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7年,该院未检部门的帮教工作被信阳市检察院评为“品牌工作”。

文稿统筹:本报通讯员胡传仁 李雨 周辉 尹思泉 吴晓军 李富强 彭秋思 余冬梅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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