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认罪认罚改革成效显著
时间:2018-02-14  作者:李立峰 蒲昌迅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蒲昌迅)“检察官,我知道做错了,我愿意赔偿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听律师说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可以从轻处理,我申请适用该程序!”犯罪嫌疑人陈某一进入讯问室,就急切地向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2017年该市检察机关共对1.3万余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50%以上。以陈某案为例,2017年12月,该案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后,沙坪坝区检察院3日内就决定起诉并移送到法院,法官采纳了该院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缓刑判决。这起案件从检察院受理到法院判决仅用时6天时间。

“这起案件是重庆市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一个缩影。”据该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介绍,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并通过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来迅速完成庭审工作。该制度试点工作自2017年1月在重庆市全面铺开。

为深入推进该项工作,2017年,该市检察院制定了《重庆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从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等8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行侦查机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相对集中起诉、法院相对集中审理“三集中”工作机制。同时,该市检察院还出台了《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权力清单》,对检察官办理公诉案件的10项具体权限进行了调整。

“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好案件;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该负责人表示。

(原标题:司法效率提高了 重庆:认罪认罚改革成效显著

[责任编辑: 王媛]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