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江岸区:抓党建促业务
时间:2018-01-24  作者:黄定海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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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定海

  我院始终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以“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为契机,努力提高党员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党的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了党建、队建、业务和全院整体工作齐头并进的局面。

  配齐配强班子,提升党建工作档次。近年来,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我院不断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以党建促队建,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首先,对机关党委进行改选,由党组副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设置兼职副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各一名;其次,实行支部书记和部门工作负责人一肩挑,每个支部至少配备副书记、纪检委员,其他支委一般由政治素质高的业务骨干担任,支部书记和支委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支部党务工作水平得以提高,整体力量得到增强。

  推行工作业绩档案制,强化领导班子责任。为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我院专门制定《党组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建立领导班子和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业绩档案,实行党建工作清单管理,党组成员全年党建工作清单在全院公示,接受全院干警监督,每季度填写《工作业绩记实表》,每季度向党组专题汇报抓党建工作情况;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任务按月量化,向全院公示,每季度填写《工作业绩记实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通报。

  狠抓党建制度建设,推动党务工作规范化。为不断巩固党建工作成果、拓展工作成效,我院先后建立、优化、完善党建目标责任制、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责任制、新形势下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规定、党支部责任制等,以健全的机制强化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组织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质效。去年以来,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党员交心谈心实现全覆盖;严格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严格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严格开展党费清理;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建规范化建设实现季巡查、全覆盖,切实杜绝了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现象。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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