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狄慧娟)12月4日,河北省兴隆县检察院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该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宪法、刑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