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领导干部办案成常态
时间:2017-11-18  作者:吕峰 王春霞 张燕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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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吕峰 通讯员王春霞 张燕燕)“我是周口市检察院检察官高德友,负责办理你的案件,请如实回答我的问题。”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检察长高德友来到项城市看守所,提审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冯某某,详细讯问案发经过,听取其供述及辩解。

  该案是今年发生在项城市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按照司法责任制的规定,高德友以案件承办人的身份担任这起疑难重大刑事案件的公诉人。讯问前,高德友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认真研究案情,制作了详细的讯问提纲,并核实了办案活动中是否存在侦查违法行为。

  讯问结束后,高德友来到案发现场,对案发现场的勘查笔录进行核查。当天下午,高德友询问关键证人,与公安机关办理此案的侦查人员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和破案经过,提出补充完善案件证据、确保案件诉讼顺利进行的意见。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周口市检察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积极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实现重心下沉、角色回归,发挥了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使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成为周口检察工作的一个新常态。截至目前,周口市两级检察院直接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亲自办理的各类案件264件,均做到亲自阅卷、亲自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标题:“我负责办理你的案件” 河南周口:领导干部办案成常态)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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