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接待
时间:2017-11-05  作者:郭清君 冯启祥 蒋长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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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冯启祥 蒋长顺)“感谢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进行答惑释疑。我对检察机关根据现有证据和事实给予的答复和处理意见表示理解和满意。”近日,湖北省保康县检察院首次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接待,信访人陈某表示解开了心中的“疙瘩”,决定息诉罢访。

  信访人陈某是保康一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因公安机关对其举报的该公司一起职务侵占案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

  保康县检察院受理后,当即安排侦查监督部两名检察官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通过调阅卷宗、核实证据,认为公安机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定陈某举报的问题属企业内部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是合法的。

  该院考虑到信访人是非公企业负责人,对信访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意见一致,根据与县司法局联合签署的关于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本次信访接待。

  当天,襄阳市人民监督员、五峡律师事务所主任卜亚东和该所律师付安楠作为第三方代表全程参与了信访接待工作,对信访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进行解答,对有关法律规定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等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信访人陈某对答复和解释表示满意,对检察机关支持公安机关处理决定表示认同。

  据悉,这是该院首次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接待。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今后的信访接待工作中继续探索和逐步推广这一做法,以进一步创新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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