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100余万元司法救助金精准发放
时间:2017-03-20  作者:韩兵 胡丽丽 何其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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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胡丽丽 何其伟)“感谢检察官哥哥、姐姐雪中送炭,让我能够重返校园。”近日,得到司法救助金并已上学的小强(化名)给黑龙江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寄来一张贺卡。

  小强是哈尔滨一所技校的在校生,去年12月遭受一名社会闲散人员的不法侵害。小强家境十分贫困,对方又无赔偿能力,一时间学习、生活陷入困境。办理此案的控申检察官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为小强争取到3000元司法救助金。三月开学季,这笔救助款温暖了小强的上学路。

  “类似小强这样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已经办理18件,发放救助金19万余元。”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力介绍,这些救助款虽然金额不大,但对每一起案件,检察机关都主动介入了解情况、因地制宜实施救助、突出重点精准发放。

  据了解,该院把司法救助作为“民心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由主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组长,控申、公诉、侦监、计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案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告知权利,控申部门依规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开设绿色通道。

  “为确保司法救助金精准到位,我们依据经济状况、案件差异,因案确定救助方式方法。”该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王兴宏介绍,该省各地检察机关也针对当地社情,确定救助重点。如农垦检察机关针对农场因经济纠纷犯罪导致被害人陷入生活困境较多的实际,把涉农犯罪被害人纳入救助范围;佳木斯市检察机关针对实名举报人被打击报复时有发生的情况,重点对受害举报人进行救助;黑河市检察机关针对不批捕案件、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申诉数量较多的实际,适当放宽救助条件,加大救助力度。

  据统计,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6件,同比上升62.7%,发放救助金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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