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西山:将物质救助与人文关怀结合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16-12-21  作者:杨健鸿 郑赫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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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杨健鸿 郑赫南)近日,杨某等12名刑事被害人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领到了1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司法救助金,使他们受到伤害的心灵得到了稍许慰藉。

  今年以来,为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西山区检察院建立了内设机构信息共享制度,将救助关口前移,在移送案件的同时就将救助工作考虑在内。对被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案件,各部门及时沟通,了解被害人的相关情况,及时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提供救助。该院以“突出救急,重在救困,多重救助”为原则,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将救助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我们开展司法救助不仅限于发放救助金,而是全方位的人文关怀。”西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殷灵说。在发放救助金的同时,该院还加强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精神抚慰。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控申干警均上门探望慰问,开展心理疏导,并将社会救助与专项救助相结合,通过帮助刑事被害人协调就医、就学、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等方式,最大限度抚慰刑事被害人及家属。

  “这次的救助对象涉及贵州省、重庆市及云南昭通、文山、保山等地,两名被害人因故无法前来领取救助金,我们将派干警送钱上门,确保为他们解决困难。”殷灵表示。

  (原标题:12名被害人领到救助金 昆明西山:将物质救助与人文关怀结合)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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