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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讲述:窗口示范之院人民满意之家
 
    我是2006年2月从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调到如皋市检察院任检察长的。通过近3年来的工作实践,我的体会是:检察工作只有与关注民生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拥护。为此,我院以亲民爱民为民为宗旨,着力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人民满意”工程,在市级机关年度考核中连续3年位居先进行列,在社会测评中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在全院构建大控申工作格局。到如皋后,我以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为抓手,以“窗口示范之院,人民满意之家”为目标,按照认真排查清理,不留信访隐患,及时化解矛盾,杜绝信访积案,稳控关口前移,努力预防新案的思路,着力构建涉检信访长效处理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具体说,派专人调查复查积压信访案件,逐案过堂,该处理的处理、该化解的化解,尽快消化了积案。由于工作到位,2008年3月,我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是当前维稳工作中的崭新课题。2008年初,我院经过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检察环节司法救助方式、适用对象及启动程序。2008年,我院共救助各类申诉人、刑事被害人及涉检信访困难群众12人,发放救助金额合计17.2万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如2008年7月31日,我们在下访接访活动中,了解到一起不服法院判决的涉法上访案,当事人因民事赔偿未到位、家庭困难等原因,在向法院申诉的同时,又多次到政府上访。我们迅速研究案情,制订息访方案,积极尝试将其纳入检察环节司法救助程序。8月7日,我院将1万元经济救助金送到申诉人手中,他们对检察机关的接访非常满意,当即表示息诉罢访。 

    根据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办好涉及民生的案件。2006年以来,我院以全市通达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环节,突出查办了发生在水利、农村公路建设、江滩资源开发、土地开发、安全生产等涉及“三农”方面职务犯罪案件32件33人,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同时,我院还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重点打击制售假种子坑农、害农和入户盗窃、抢劫等侵害农民利益、破坏农业生产、危害农村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有效地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此外,我院还通过深化检务督察,努力实现对检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方位、深层次监督;通过定期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的联系,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等途径,有效彰显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近三年来,我院连续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江苏省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并连续6年保持了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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