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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虎丘:检务公开化解群众误解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吴小军 杨建明)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黄明惠涉嫌贪污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明惠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审判长的话音刚落,几名旁听人员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原来,他们是该案的举报人。

    2007年5月,几名群众来到虎丘区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该区某镇私营企业主黄明惠利用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增值税的职务便利贪污税款,并提供了其贪污数额。该院调查后发现,黄明惠确有贪污事实存在,遂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该院认定黄明惠涉嫌贪污税款18万余元,并移送审查起诉。当该院将此情况告知举报人后,举报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贪污数额(比其举报数额少近10万元)不满,怀疑检察机关包庇犯罪嫌疑人。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反复解释办理此案的法律依据,举报人仍不满意。

    “能否组织这些举报人旁听庭审,让他们亲身感受法院审理过程,消除其对检察机关的误解?”该院检察长郭振荣的一席话提醒了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2008年下半年,该案两次开庭审理,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均带领这些举报人旁听庭审。亲眼目睹了法庭围绕证据展开的示证、质证活动后,举报人终于明白了认定事实的证据要求,从而打消了疑虑。郭振荣介绍,部分来访群众虽然带着法律书籍来举报,但对法律知识往往一知半解,当他们发现举报内容与检察机关侦查、起诉认定的事实存在差异时,就对检察院是否能公正执法产生疑问,导致再次上访,引导举报人旁听庭审能有效化解误解。

    这项制度提高了举报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进了其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理解,进一步深化了检务公开制度。截至目前,虎丘区检察院共引导6起案件的举报人旁听庭审,举报人均已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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