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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推行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本报北京1月4日电(记者徐日丹 通讯员张玉柱)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检察长会议上获悉,以记载检察人员的执法业绩、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北京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于会后在北京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这标志着北京检察机关将对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全面实行“即时跟踪、严格监督、加强考评”。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希介绍说,《办法》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加强绩效管理、严格内部监督,从而促进首都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按照年度建立,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的原则是: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注重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与绩效考评和检务督察相结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据介绍,执法档案是检察人员职业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检察人员年度执法业绩、执法作风和执法纪律情况进行记载的电子文档和文字资料,是对检察人员执法绩效进行考评的主要载体和重要依据。执法档案建立的范围是全市各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法警部门和检察技术部门从事执法工作,担任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法律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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