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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新增两家市区检察院
 
    本报讯(石亚明 陈云飞)从2009年开始,原广东东莞市市区检察院更名为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增设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和第三市区检察院。

    近年来,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东莞市委、市政府于2006年申报新增设基层检察院,并于2007年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新成立的第二、第三市区检察院行使县级检察院职权,是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第一市区检察院位于城区,管辖莞城等17个街镇;第二市区检察院设在长安镇,管辖虎门等6个镇;第三市区检察院设在塘厦镇,管辖樟木头等10个镇。新增设的检察院正式挂牌后于1月4日起开展工作,履行各项检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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