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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成立全国首个省级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
www.spp.cn 2009年01月04日 10:00:16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宁风
本报讯(记者宁风)2008年12月31日,山西省综治委在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大会,成立山西省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西省检察院监所处。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
2007年7月以来,在全国开展的“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中,山西省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创造性地推行了“双向排查”的工作模式,采取“由下而上”与“由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基层单位反复拉网过筛,核查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情况,确保监外执行罪犯情况达到人员底数清、脱管漏管情况清、脱管漏管原因清。通过5次“双向排查”,纠正漏管3125人,脱管455人,纠正率达93.4%;依法查处了172起监外执行罪犯严重违法和重新犯罪的问题,立案、起诉、审判了监外执行罪犯再犯罪案件30余件,其中治安处罚104起,收监执行12人;并对服刑期满的监外执行罪犯解除管制121人、恢复政治权利58人、释放32人,促进了监外执行罪犯的改造。
在“核查”和“纠正”的同时,山西省检察机关还大力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在监外执行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共立案查处法官和公安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件6起。在全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表彰会上,山西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被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组织奖”,全国检察系统仅有三家获此殊荣。
据悉,此次山西省综治委成立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旨在切实推进山西省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强化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和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它标志着该省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工作进入长效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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