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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部署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
曹建明强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体现实践成果
www.spp.cn 2009年01月04日 09:24:21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肖玮
本报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肖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今天下午主持召开高检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听取高检院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情况的汇报,对群众评议环节和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曹建明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体现实践成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曹建明指出,在党中央的领导和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13指导检查组的直接指导下,高检院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当前学习实践活动即将转入整改落实阶段,每个环节的任务都十分繁重,时间紧、要求高,丝毫不能放松。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它的实践特色,在于与各个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紧密联系,不仅是一次学习活动,而且是一次实践活动,不仅要求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而且要求各项检察工作有明显进步。学习和实践是统一的,学习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实践是更好地体现学习的成效,不存在所谓的工学矛盾。因此,要防止学习、工作“两张皮”,防止以任何原因放松对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群众评议环节,要通过召开机关干部、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走访老干部、当面征求省级检察院意见等多种形式,更广泛更直接更深入地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更充分地集思广益,真正做到真评真议真改。在整改落实阶段,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要针对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条逐项加以研究和落实,着力解决一些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办几件广大群众和检察人员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抓紧完善有关体制机制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通过解决问题、完善机制、推动工作来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取得新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讨论通过了《高检院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和总结测评环节工作方案》。根据这个安排,高检院机关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和总结测评环节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重点围绕“落实整改见成效,科学发展谋新篇”,落实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着力转变检察机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党风党纪方面和检察队伍执法行为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集中体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努力实现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的总要求。
会议对完成整改落实阶段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继续抓好学习。坚持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彻始终,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二要注重实际效果。在解决问题、完善机制的过程中,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搞形式主义。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上,对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要逐条逐项落到实处。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起责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四要抓好宣传工作。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整改落实的做法和措施,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特别是整改落实阶段的成果,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高检院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新成效。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常韧,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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