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头条图片信息
>
央视记者李敏涉嫌受贿 最高检指定太原管辖
www.spp.cn 2008年12月09日 13:40:06 来源: 正义网
作者:
正义网北京12月9日电,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获悉,2008年10月,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犯罪案件中,发现记者李敏收受犯罪嫌疑人弟弟的贿赂,利用其记者的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2008年12月2日李敏被立案侦查,12月5日被刑事拘留。此案系根据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现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关闭窗口
】
全国人大
中央政府
全国政协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香港特区廉政公署
澳门特区检察院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人民网
新华网
央视国际
中国平安网
中国廉政网
中国法学会
中国普法网
法制日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010-12309(举报电话)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