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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城:办一案比召开几场局长会效果好
www.spp.cn 2008年11月21日 09:45:13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高传伟 曹广峰 邸玉玲
有“豫东门户”之称的河南省永城市,流传着“刘邦斩蛇起义,丘生崇法造律”的历史故事。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熏陶出一批秉持正义、敢打硬仗的检察干警。在今年开展的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中,永城市检察院已立案5起,查处11名渎职官员,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
离婚官司牵出渎职大案
今年5月,永城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尹文飞的离婚官司打到了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其妻说起尹文飞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少征、不征企业排污费等情况。永城市检察院干警偶然听说后,立即给主管副检察长刘朝锋和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蒋剑作了汇报。“先进行初查,摸摸情况再说。”刘朝锋说。
办案干警迅速来到市环保局,对其2005年至2007年收取本市三大煤炭、发电企业集团排污费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尹文飞在收取排污费时确实存在未按标准收取排污费的嫌疑。
由于排污费的计算和征收是一项专业而复杂的工作,而且,涉及环保问题的渎职案件在永城市尚属首次,办案干警决定实施“兵团作战”,将全院各侦查小组合而为一,统一调配指挥,使取证、讯问、现场勘验等工作各有分工,同时进行。
面对几经周折调取来的10余捆、每捆足有1尺多厚的表格、数据及以前从没见过的专业术语,办案干警兵分三路,认真细致地比对,一项一项核查,终于从浩如烟海的数字中发现了破绽,然后乘胜追击,查清了数字背后的真相。证据面前,这些企业终于承认了对各项报表、数字进行造假的事实。
目前,永城市环保局原副局长董明、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尹文飞、万景初和大企业组原工作人员练中原,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该院审查起诉;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已被挽回。
电视新闻透露渎职线索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一则电视新闻引起永城市检察院反渎干警的注意,“市委领导在本市实地勘查违章建筑时,发现一宗国有划拨土地已被人建起了违章建筑,记者将跟踪报道此事”。次日,蒋剑听取了干警的汇报后,立即带人到新闻报道的土地现场查看,果然发现一块10余亩的土地上大部分已建起了商住房,还有几家正在施工。
办案干警调查发现,这宗土地面积12.33亩,是某局原局长杨来兴(已死亡)于2003年以办“兴亚工贸公司”为幌子征得的划拨地,杨来兴偷偷将土地分别出售给20余户居民用于建私房。办案干警认为违章建筑的背后有“猫腻”,决定进行初查。经过认真分析,他们制定了“以退为进,外松内紧”的工作思路,决定先从外围查起,先锁定建房人,固定违章建房的事实,再倒查负有监管职责的执法部门和责任人员,利用“以事立案”的办案策略进行强力突破。
办案干警兵分两路,一路调查该宗土地及相关建房手续,另一路去建筑工地找建筑商,倒查房主。原来,购地人得知杨来兴死亡后抢先占地,未办理任何证章手续突击建房。当时负责规划监察的永城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的闫明、张伟、乔亚威、丁卫东等人在接受吃请并向每户收取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违章占道费之后,大开绿灯,使购地人的商住楼短时间内悉数“竣工”,价值500余万元的国有划拨土地因此被非法占用。而负有监管职责的永城市城乡规划局领导曹广超,在听取下属汇报后不置可否。
该院在办案期间,追回应上缴国库的土地出让金530余万元。后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闫明、乔亚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张伟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丁卫东拘役六个月;对曹广超免予刑事处罚。
违章建筑曝出渎职案
今年初夏,该院反渎干警偶然发现,有人在沱河大堤上建起了家庭住房。沱河大堤是永城的风景带,也是抗洪防涝的重要防线,按照规定是不允许在河堤上随便建房的。难道有人敢顶风破坏生态环境?
经过缜密的侦查分析,该院决定从房屋主人入手展开初查。但办案干警刚一接触房屋主人,各种说情便接踵而至,有领导有同事还有朋友,他们说房子已经建成,拆掉损失太大,有的甚至许诺“只要放过一马,检察院领导也可以建房”。办案干警不为所动,很快查清事情原委。原来,这处房屋是该市水利局领导张某滥用职权,利用本部门特权,在没有任何批文的情况下私自建设的。该院立即对张某立案,并监督相关部门拆除此房。两个星期后,此房被拆,该院对张某撤案处理。
“你们办理一起渎职案件的效果,要比我召开几场局长会议的效果好……”永城市市长朱明伦这样评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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