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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明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反贪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新河 先明)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11月3日至7日,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建明带着如何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检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的课题,来到基层联系点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和江西省检察院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王建明听取了德安县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德安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和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律师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德安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进行了谈话,与德安县委主要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在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江西省检察院分别与基层院检察长、部分市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和省检察院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围绕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工作考评机制和明年反贪工作的重点、措施等问题,认真进行了研究探讨,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

    王建明指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合理的反贪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各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质量,注重效率,突出效果,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反贪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他要求,反贪工作要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而开展,确保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贪侦查工作机制,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反贪侦查能力和水平,确保反贪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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