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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学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创新发展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按照高检院党组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统一安排,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于10月28日赴河北,就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等问题,开展了为期四天的调研。

    调研期间,邱学强一行轻车简从,深入石家庄、保定和廊坊等地,先后听取了河北省三级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并分别在定州市检察院和基层联系点香河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重点围绕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10月30日,邱学强走进乡镇,深入香河县淑阳镇等地,就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上门听取对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邱学强指出,河北省检察机关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尤其是扎实做好奥运会安全保卫和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等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调研中,邱学强强调,当前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博大精深,作为一种理论,它深化了我们对中国前途和命运的认识;作为一种实践,它是我国实现发展的唯一正确道路;作为一种制度,它既继承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形态。因此,可以说,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遇到的一系列突出问题的根本指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概括起来讲,就是“一纲三目”,一纲就是科学发展观,三目是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其中,关键是要抓住科学发展观这个总纲,纲举目张,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对检察工作的根本指导地位。一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抓住“科学”二字,要统筹好当前与长远、继承与发展、全局与局部、质量与数量、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若干重大关系,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二是要突出实践特点,着力解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能力和执法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与检察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把解放思想摆到重要位置,自觉防止和克服一切照搬马列经典的教条主义、一切照搬西方的教条主义,以及新的历史条件下存在的固步自封、思想僵化的新教条主义,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邱学强指出,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势,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一是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始终坚持“三个统—”,牢记“三个至上”,注重“三个效果”,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面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等各项检察工作,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三是要充分发挥体制优势,自觉维护上下级领导关系,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调动“两个积极性”,团结一心,共同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邱学强要求,要着眼长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他说,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当前,重点是要抓好基础工作、基本素质和基本保障三项具有根本性和长远意义的工作。其中,关键在领导班子,要健全党组和检察委员会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两个决策机制的作用,坚持重大问题、重要案件集体研究,群策群力,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邱学强还对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主要是要克服骄气,防骄破满,戒骄戒躁;要克服阔气,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要克服暮气,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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