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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主持召开高检院党组会传达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肖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今天上午主持召开高检院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传达了十七届三中全会主要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克惠、王振川、朱孝清、孙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出席会议。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建明列席会议。与会人员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两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交流了学习体会,研究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初步意见。

    党组同志一致认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次会议。胡锦涛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中央政治局一年来的工作,既充分肯定了一年所取得的成绩,又客观分析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提出了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要求,是一个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催人奋进的报告。一年来,党和国家面临的重大任务非同寻常,面对的重大事件非同寻常。在各种严峻的考验和挑战面前,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沉着应对,正确决策,万众一心,迎难而上,不仅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而且集中力量办了几件大事,妥善应对了几件难事,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的辉煌成就。实践证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具有驾驭复杂局面、应对风险挑战的政治智慧和领导才能,是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从严治党,深得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信任和拥护的领导集体。我们坚信,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我们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会议认为,一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十七大召开后不久,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大法官、大检察官并作了重要讲话,明确要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生命线,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政法系统深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重点就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等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深人讨论,增强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年来对检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提出了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指导思想、本质要求和目标任务,深刻阐明了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检察机关深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会议认为,在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总结了30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和宝贵经验,是我们党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新生活新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会议研究讨论了检察机关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措施。会议要求高检院机关和全国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顺利发展。会议要求全国检察机关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国检察机关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把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项战略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办涉农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危害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要强化涉农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维护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版)要高度重视入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切实加强农村检察工作特别是乡镇检察工作,做好农村涉检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关注民生,抓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总体工作是好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许多新挑战、新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检察工作重点,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抓住入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加关注和保障民生,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犯和损害入民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维护入民权益,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抓好明年检察工作的调研和部署。

    三、扎实推进正在深人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要把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与正在进行的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建设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检察工作中自觉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检察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旗帜鲜明地同干扰、破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保证学习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目标。要把传达学习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中全会的重要讲话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培训环节的重要内容,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涉农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检察机关“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实践载体的重要内容,把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统一到为民执法的工作中去,不断丰富深化检察机关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实践,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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