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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检察院起诉陕西省首例利用互联网向国外走私兴奋剂案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以走私罪、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李占伏、田国伟依法提起公诉。10月10日,西安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一对大学生夫妇在完成“辉煌一时”的创业后,最终栽倒在自酿的饮鸩止渴的毒液中。

    大学生夫妇念歪“创业经”

    妻子李占伏今年28岁,毕业于西安某大学英语专业,30岁的田国伟毕业于某大学商贸专业。毕业后两人都没有找到收入“理想”的工作,两人成家后,最强烈的愿望就是要改变家庭的经济状况。2006年初,李占伏、田国伟夫妇偶然得知,国外对精神类药品管制非常严,通过互联网向国外兜售这类药品很赚钱。2006年2月,李占伏试着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条出售精神类药品的信息,很快便有了反馈,“成功”鼓舞了这对年轻的夫妇,两人决定挂靠在一家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名下,开始热心经营起这桩“冷门”生意。李占伏负责在互联网上向境外发布“货品”供应信息,向国外购买人发货,田国伟负责国内采购、收取境外汇款。2007年8月,两人成立了西安博景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无出口准许证、无资质、无授权的情况下“单干”起来,由田国伟任法定代表人,李占伏任销售经理,并将经营“货品”范围扩展到了运动兴奋剂类,开始“憧憬”起更为宏大的创业远景。据西安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从2006年5月至2008年1月,两人通过互联网“窗口”,以EMS快寄邮件投递方式,共向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籍的“需货人”提供“阿普唑仑”、“唑吡坦”、“莫达非尼”等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管制精神药品和“美雄酮”等兴奋剂共25批次,非法获利66万美元,其行为分别构成走私罪、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

    土豆片露出“马脚”

    2007年12月22日,一个寄往美国、申报名为“土豆片”的国际特快邮包引起了西安海关驻西安邮局办事处关员的警觉:土豆片是易碎食品,经过数千公里路途,到美国恐怕也成了“土豆粉”,为何要邮寄?

    经过现场实物检查,海关关员发现邮包中夹藏有一袋白色粉末状可疑物品。经鉴定,这是一种叫做“氯羟安定”的毒品,属于国家《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禁止进出境的二类精神药品。随后海关缉私分局顺藤摸瓜,终于查出发货方———西安博景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在该公司当场查缴已经加工完毕的130万片“美雄酮”片剂,经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对查获的药品样品进行鉴定,检出国家《兴奋剂目录》规定的兴奋剂成分。还沉醉在“改变命运”兴奋中的李占伏、田国伟就此落网。

    记者从西安海关缉私分局了解到,这起案件是目前陕西省首例利用互联网走私兴奋剂案件,也是近年来全国海关系统查获的利用互联网通过邮寄渠道走私兴奋剂数量最大的案件。

    在此案中充当兴奋剂提供商中介人的郑某今年6月已在广东落网。今年2月,此案的“上线”供货商吴某、周某、朱某分别在海南、浙江、北京落网,均另案处理。

    检察官说法

    目前我国的网上电子商务发展迅猛,而对这一市场的监管却显乏力。本案公诉人、西安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毒品案件公诉组组长袁博结合本案向记者作了分析: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对互联网的监管主要集中在有无反动言论扩散、淫秽物品传播、恐怖信息传播编造等方面,而工商、药品管理等部门对网上电子商务的监管甚至尚未形成习惯,由于力量配备不足,特别是对网上外国语种的交易,更显监督无力。而此类跨境非法电子商务的泛滥,不仅严重破坏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本案的发生再次提醒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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