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是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试点省份。今年4月8日,江苏省委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动员大会,随后,该省检察院立即按照省委的部署,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解放思想和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解放思想促进科学发展,解决了一些影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全省检察工作,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分层次有的放矢动员学习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江苏省检察院紧紧围绕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中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这一主题,坚持把解放思想贯穿始终,把查摆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推动工作发展贯穿始终,从更深的层次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该院采取分层次有的放矢的方式进行动员学习,先后召开8次院党组会和院中心组学习会,着力提升省院党组的思想站位,增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增强议大事、谋全局、抓根本的能力;举办了省院中层干部座谈会,提升省院机关中层干部的认识水平和领导全省检察工作的能力;召开了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举办了全省检察长专题研讨班,使全省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特别是省、市院领导班子都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同时,该院区分层次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举办了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全省76名新任检察长培训班,着力提高他们谋划科学发展的能力;组织省院党员进行了50多个学时的集中学习,共撰写学习体会900篇;组织干警参加了省试点办组织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网上知识竞赛。
在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之初,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多次强调,学习实践活动关键在落实,要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不走过场,要带着问题学,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该院反贪局办案点临时党小组针对办案实际,白天办案,晚上和周末集中学习,并就进一步提高办案规范化和案件质量问题,制定了五条措施;控申处针对群众诉求中反映的问题,加强了涉检信访案件核查和责任评查工作,坚持每件必查,有错必纠,较好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能否解决突出问题是检验学习实践活动质量的重要标志。江苏省检察院在统一认识、解放思想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通过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着力查找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为此,该院先后召开座谈会28次,向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1600份。6月30日,该院党组用一天的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发展思路不宽、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机制不完善、执法办案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该院专门制订了《省院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目标、落实项目和措施,明确了领导分工和责任部门、完成时限。该院党组抓住社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具备条件整改的突出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及时强化了规范执法、检务公开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了诉讼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重视办案的综合效果,进一步强化预防犯罪等工作;建立健全了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业务工作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综合考评机制,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抓党建带队伍的工作机制和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对于一时解决不了、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步分期整改,制订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方案,并列出了落实整改的计划和步骤,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另外,该院还制定了10个方面39条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了8项规章制度,近期还将出台15项制度。各党支部共落实整改措施近百条。干部教育培训处自6月以来,坚持每周一晨会制度,每人通过回顾上周工作,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分析,分别制订改进方案,已解决问题2个,列出需要重点开展的工作14项。
为了切实解决影响检察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分期、分批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江苏省检察院党组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定位:江苏检察工作必须与江苏的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与江苏在全国的位置相称,力争走在全国检察系统前列。要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加快推进全省检察工作一体化建设,在执法理念、执法机制、执法保障条件、执法队伍素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满意率100%
江苏省检察院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省委试点工作《简报》先后4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大学习、大讨论”《简报》先后3次转发了他们的经验做法。近期,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两次作出批示,对省检察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在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查办涉及生态资源犯罪和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程情况的报告》上批示称:“两项工作是深人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法为民,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9月9日,梁保华在“深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江苏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江苏省检察机关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顺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江苏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江苏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贡献。
谈起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收获和成效,徐安深有感触地说,学习实践活动,使我们更加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政治方向,提升了省院党组的思想站位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了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提高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水平;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了执法形象;进一步提升了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有力开展。
记者在江苏省检察院看到两组数据,上半年,该省检察机关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大案率为95.6%,比去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位居全国检察系统第一位;要案率也位居全国前列。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保持上升态势,重特大案件占30.1%,比去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全省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51件,采纳率为92%,推动相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771项。不久前,江苏省检察院在检察机关党员干警、各市院、部分基层检察院主要领导,及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测评中,综合满意率达99.6%,其中市院、基层院主要领导满意率为100%,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为100%。
短评
解放思想贵在贯彻始终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要进一步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江苏省检察院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中,坚持把解放思想贯穿始终。一方面,采取分层次有的放矢的方式进行动员学习,及时更新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另一方面,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改变思维定势,针对查摆问题整改、带着课题下基层调研,摆脱不合时宜的执法观念、经验模式及办案方式的束缚,充分挖掘各项工作中还需要继续努力的空间,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江苏省检察院在试点活动期间的这些做法和经验,对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具有借鉴意义。 (萧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