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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谦在刑诉法年会上强调:科学构建刑事诉讼制度要关注四点
 
    本报井冈山9月21日电(记者罗欣 王金贵)今天下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闭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闭幕式上指出,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完善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通过完善刑事诉讼制度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孙谦强调,刑事诉讼制度的科学构建要特别关注以下四点:一是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要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刑事诉讼制度的修改要坚持在人民基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心每个人的利益和要求,更加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将社会主义的人道关怀、人文关怀等品格渗透到立法中。二是在立法目的上,要更注意促进社会和谐。要将有利于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法律修改的重要追求。三是在制度设计上,要更加重视对各项权力之间的监督与制约,使各个诉讼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配置好、协调好、运行好。四是在立法效果上,要更加注意对修改方案的预测评估。应对每一条改革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对可能产生的积极效果、负面效果进行评估,全面分析利弊,科学决策,防止片面、孤立地看问题。

    孙谦强调,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人权保障与国家同犯罪作斗争的能力相适应,司法的文明进步与国家同犯罪作斗争的能力相适应。

    据悉,本届刑诉法年会会议主题是“刑事诉讼制度的科学构建”,约200名理论界学者与实务界专家代表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与江西省检察院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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