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各地动态 >

江苏溧阳:爱,为孩子翻开人生新的一页
 
    “每办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或听到家长犯罪后其子女陷人困境的情况,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总觉得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岳华如是说。为了稀释那份沉重的心情,该院一直不懈地努力着。 

    心理矫治:阳光重洒心头 

    2008年9月1日,溧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收到了一份特殊来信,写信者是一名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而被该院决定不起诉的南京某大学学生朱某。他在信中真切地写道:“检察官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阳光心理矫治室’在我懵懂的心头重新洒进了一缕阳光。如今我已步人社会,找到了满意的工作,我会珍惜你们给予的机会,回报阳光明媚的社会。” 

    朱某所说的“阳光心理矫治室”,是该院在2004年成立的一个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机构。该机构成立至今已先后聘请了6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作为顾问,心理专家配合检察官共同开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及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心理矫治、疏导、矫正工作。4年来,该院已为2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心理矫治,这些未成年人在回归社会后均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无一人再次犯罪。 

    亲情感化:高墙内感受家的温暖 

    17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后,对其深感失望的父母从未到其服刑的看守所进行探视,而刘某多次寄出的信件也都石沉大海。亲情渴望未果,刘某一直心情抑郁,甚至一度对监所管理产生抵触情绪。溧阳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科长费玉祥了解情况后,赶到刘某家耐心劝说其父母,做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2007年中秋节,在溧阳市检察院和市看守所共同召开的中秋节亲情规劝座谈会上,刘某终于看到了久违的父母。面对双亲的千叮咛万嘱咐,刘某流下了悔恨、激动的眼泪。经过亲情洗礼的刘某恢复了改造的信心,今年春节前因表现良好获得提前释放。 

    溧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复宏介绍说:“青少年服刑犯最担心的是怕被亲人嫌弃,怕失去亲情,为了能使他们在关押期间感受到来自家庭的关爱,我院把帮教维权工作延伸至劳改管教场所,中秋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我们和看守所一起举行亲情规劝会,检察官、管教人员、服刑青少年及其家属一起座谈已成为一种惯例。”

  特困帮助:检察官爱心接力 

    今年初,溧阳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四川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盗窃3万余元被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金国芳在讯问时得知王某的妻子5年前离家出走,半年前他带着两个年幼的子女到溧阳打工,两个孩子至今还在租住地没人照顾。金国芳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问清地址后立即来到王某的租住房,却没找到孩子。多方打听她才得知,两个孩子在当天做饭时因为不会使用煤气导致煤气中毒,好心的房东已将他们送到医院抢救。检察长许岳华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捐款3000元,检察官们也纷纷解囊相助。经过多方协调,检察官找到了王某在原籍地的亲人,由民政部门将两个孩子送到了亲人身边,帮王某渡过了难关。 

    类似王某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归案、被逮捕之后,其子女往往因缺少经济来源、生活愈加贫困,为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益,减少不和谐因素,溧阳市检察院协同市委、市政府、市民政部门,设立了“爱心帮困基金”,为犯罪嫌疑人子女提供社会救助,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在该院妇委会的号召下,17名女检察官成为志愿者,她们经常与特困犯罪嫌疑人的子女谈心,与其保持书信往来,当起了“爱心妈妈”。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65252000/65592000(举报电话)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站信箱:web@sp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