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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贵溪:“温馨提示”消除超期羁押“顽疾”
www.spp.cn 2008年09月10日 10:57:30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欧阳晶 雄英 益寿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雄英 益寿) “您好,您手上办理的××一案,离法定届满期限只有7天,请抓紧时间办理,不要超期。”每次接到这样的电话,江西省贵溪市有关办案人员都会会心一笑――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又在“温馨提示”啦!
“温馨提示”是贵溪市检察院2004年推出的一项举措。那年,该市公安局对涉嫌交通肇事的江某刑事拘留,后因侦查需要对江某申请延长了一个月的拘留期限。就在拘留期限届满的前一天,该院监所部门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公安机关仍未对江某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立即与公安机关有关侦查人员取得联系。原来,该侦查人员同时还承办着其他案件,因工作较忙忘记了江某羁押期限届满的日期。该侦查人员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提醒,并于当天下午对江某办理了提请批捕手续,从而避免了一起超期羁押案件。
此事引起了贵溪市检察院的重视。该市公、检、法部门均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在办案人员同时承办几起案件的情况下,往往会顾此失彼,再加上个别干警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导致超期羁押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为消除超期羁押这一“顽疾”,该院在广泛征求公安、法院等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7日提示制”,即该院指定监所部门专人负责,将每个在押犯罪嫌疑人所处的诉讼阶段输入电脑,对其刑事拘留、审查逮捕、判决期限等进行计算、统计,在相关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及时给予“温馨提示”,并依法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近4年来,在贵溪市检察院的“温馨提示”下,该市每年羁押的600余名犯罪嫌疑人中,未发生超期羁押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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