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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汶上:“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近”
 
  近两年来,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素质水平的同时,注重转变干警执法理念,把“执法为民”摆在突出位置,全院整体建设水平跃上了新台阶。该院先后两次被省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多次荣立二等功,并被授予文明接待室。今年,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又被授予“全省十佳”荣誉称号。


去年底,该院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成了合作共建关系。

素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

  汶上县地处山东中西部,属于省级贫困县。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探索出了一条科学发展的新路子。时代在变、形势在变,如何应对挑战,提升全院的建设水平,成了院领导思考的首要课题。

  “干警的工作热情很高,但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如何将本职工作做得更加出色,不免有一些迷茫。”检察长殷显龙上任后,决心尽最大努力为干警创造条件,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逐步使干警树立现代执法理念,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去年底,该院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成了合作共建关系。依托高校的学术智力平台,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学术交流、人员互访、实践培训等活动。专家学者定期来到检察院讲授和指导,带来了全新的理念,廓清了长期存在的模糊认识。与此同时,开设的“检察官论坛”,也为检察官提供了舞台。检察院定期选派优秀检察官到学校作实务报告,与大学师生面对面交流。今年3月份,检察长殷显龙第一个走上了论坛,为法学院学生作了一堂检察实务报告。论坛上学生们踊跃提问,反响强烈。

  在广泛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的基础上,该院还与曲阜师范大学一起,邀请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团,到该院开展了为期3天的对抗式庭审培训。通过理论学习、现场演练、专家点评等环节的学习观摩,干警看到了差距和不足,使大家对法庭辩论技巧、运用证据能力等有了全新认识。

  去年底,该院又成立了“党组讲师班”,采用“检察人员出题,党组成员做题”的“订单式”培训。党组成员事先征集全院人员的意见,然后由党组成员依次登台,论工作得失、讲业务开展、谈理论思考,互动式的学习模式进一步廓清了大家的模糊认识。之后,他们又建立了“检察人员述学制度”,全院干警都根据自己的所思所学,确定一个“述学点”。通过讲授体会、现场提问、干警评议等方式提高学习质量。

  效果出乎意料。一系列学习活动增加了干警的学习热情,干警“求知、好知、乐知”的意愿更加强烈,学习、思考、交流,在该院已蔚然成风。

下访,用心倾听群众诉求

  “近年来,我们不断实践执法为民的理念,想方设法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群众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检察长殷显龙在各种场合提醒干警,群众的诉求最重要,大家必须转变执法理念,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力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今年,该院设立了“服务民生工作联络点”,实现了检察官下访巡访。他们在各乡镇和部分厂矿企业设立了服务民生工作联络点,将以前的“检察长下访车”更名为“下访巡访车”。带着案件下访,定期进行巡访,干警们以妥善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办理了一大批涉农信访案件。

  今年初,检察官在巡访时了解到一起案件:2005年,王某跟着堂弟所在公司外出务工时,摔成了七级伤残。但是,公司出了医疗费后再也不拿一分钱了,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是公司的人。王某提起诉讼后,法院以其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为由,判决其堂弟赔偿2.7万元,没有支持其他诉讼请求。王某提出上诉后,其堂弟又主动赔偿1.6万元,王某撤诉了。

  虽然这起案件已经撤诉,但检察官认真审查后认为,此案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在收集了大量证据后,检察官决定提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今年3月,公司得知检察院的认真态度后,找到检察官查看了有关材料。看到如此扎实的证据材料,公司方承认了自己的责任,主动拿出了赔偿款。

  今年5月,当地电视台将这一起案例拍成了宣传片,在当地播放后反响强烈,很多群众主动来到检察院反映情况。“看了片子后,知道检察官是为老百姓做主的,我这也有个事,你们给俺说说。”两个月内,该院受理了12起申诉案件。目前,办案人员已审查了6起。

  通过“服务民生工作联络点”,该院与有关部门协同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配合,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首办环节,把息诉罢访、关注民生、规范执法作为工作的立足点,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初,南站镇某村的群众来到联络点,称村原支部书记王某贪污占地补偿款。对有关线索进行分析后,办案人员迅速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该村虽然账目管理混乱,而且财务从未公开,但并没有发现王某有贪污行为。

  为了消除群众的疑虑,消除社会矛盾,检察官将下访巡访车开到了村里,组织该镇纪委、村两委和群众代表召开了“情况通报会”,检察官通报了调查情况,并对涉及到的法律进行了解释。调查结果既给了群众一个明白,又还了被举报人一个清白。之后,检察官又多次来到村里,帮助他们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此举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为了真正掌握群众的诉求,今年上半年,该院专门到各乡镇和街道开展了问卷调查。分析整理后,他们结合近几年来办理案件情况,归结出了占用土地、邻里矛盾、村务管理等群众最关注的问题。

  处理好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十分重要,他们专门组织民行科、控诉科等相关部门,重新学习了《物权法》、《土地法》,以及村级事务管理中涉及到的一些条规条例。同时,他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和案例,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培训,提高了处理此类问题的素质和能力。现在,检察官解决此类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到检察院咨询问题时,干警们得心应手,都能当场给出准确的解答。同时,办理案件的能力也得到了极大提升。

执法,赢得群众信任

  近几年来,该院努力改变传统办案模式,追求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体会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他们不断引导干警树立全局观念、民生情怀和责任意识,力争使每一起案件都达到最佳效果。

  为了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他们将有关政策汇集成册,发放到每一位干警手中,让大家在学习中体会政策的运用。同时,组织了研讨会分析执法中应把握的尺度,以及可能碰到的困惑和当事人提出的疑义,并请来法学专家,对办理过的一些案件进行了深入的以案析理、以案释法。

  今年初,该院同时接到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两起盗窃案。第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盗窃的对象是一名煤炭老板,数额为一万余元;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的对象是一名来县医院看病的农民,数额为8000余元。两起案件中盗窃数额相差无几,犯罪情节也差不多。但是,如何给这两名嫌疑人定罪,公诉科的检察官却颇费了一番思量。

  经过全面分析情况,检察官提出了差别较大的量刑建议:对盗窃煤老板一万元的张某提出了较轻的量刑建议,而对刘某提出了较重的量刑建议。

  开庭审理此案时,公诉人当庭指出,偷盗一个老板的一万元可能对其生活影响很小,而盗窃一个患病农民的8000元,可能就危及到这名农民的身家性命,造成的危害相差很大,因此应当承担不同的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给予刘某较重的量刑。两起案件的处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院还成立了“女子公诉组”、“未成年人犯罪课题研究组”,与公安、法院联合推行了捕前、诉前品行调查机制等行之有效的办案机制。这些,都极大促进了全院执法环境的改变,起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去年底,该院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魏某诈骗案时,了解到被害人王某因为财产被骗,生活陷入了困境。面对此情此景,检察官与公安干警一起迅速出击,抓获了嫌疑人魏某,并及时追回了3万元赃款,及时返还给了被害人。

  拿到这笔钱后,被害人王某感动地哭了,领着锣鼓队来到了检察院?熏送来了写有“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了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执法理念的转变,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侦办过程中,也体现在接访等每一个环节之中。近年来,我们在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等问题上,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无形中与当地群众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检察长殷显龙对此深有体会。

  近年来,该院经过多方论证,先后设立了“民行检察便民联络点”、“民行检察论证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了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政案件的提起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开展了对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监督工作,着力搭建便民、利民的平台,发挥民行检察工作在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

  2007年8月,该院受理了王某申诉案件。检察官审阅原审案卷,进行了大量调查。为了平息这起已经上访近十年的纠纷,检察官多次找村委调解员、找王某的家人进行调解,使其逐渐打消了上访的念头。同时,检察官针对其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实际,积极协调镇政府对他家进行了补助,解决了一家人的生活之忧。

  “我上访十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想不到检察院这么快就解决了,你们为我办了一件大好事啊!”王某感激不已,逢人便夸赞检察官。

  自该院设立“民行检察便民联络点”以来,先后解答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化解矛盾480余起,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60余件。设立“民行检察论证委员会”以来,召开了六次会议,对50多件民行申诉案件进行论证,上级检察院采纳提请、建议提请抗诉案件28件,息诉20多件。两项制度极大增强了提请抗诉、息诉案件的准确性和针对性,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赞扬。

  “为民执法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我们将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把与群众的距离拉得近点,再近点。”殷显龙这位从微山湖畔走来的检察长,心中一直装着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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