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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土地爷”因受贿被判刑13年
www.spp.cn 2008年09月05日 13:48:04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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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长沙8月30日电 利用手中掌控的大权,湖南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在任职期间疯狂受贿,一审被湘潭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日前,湖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秀善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杨秀善在任职期间,大搞钱权交易,单独或伙同其司机吴军共同收受他人人民币155.4万元、美元1.56万元、港币18万元、澳元8000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9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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