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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行贿故意毁坏财物 吉林民航原副总涉四罪受审
 
  本报长春9月4日电(记者秦洪祥) 今天上午,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原副总裁张广涛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在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张广涛在担任吉林省民航管理局延吉航站站长期间,将该站办公室秘书方某提拔为航站运输科副科长并主持工作,方某送给其6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张广涛还收受下属“感谢费”、“出国考察费”等1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在担任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及在下属单位兼职期间,张广涛在其分管或兼职的下属单位报销个人餐费6万余元。

  2005年5月,为给集团总裁张某造成不良影响,张广涛联系某报记者傅某(另案处理),指使他人向傅某行贿人民币4万元。傅某受贿后,到长春龙嘉机场进行了片面采访,写出两篇负面报道,在报纸和各大网站发表。起诉书还指控,2003年4月15日晚,张广涛指使他人,将民航局为郝某配发的警车四个轮胎全部扎毁,价值2300余元。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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