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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机关附条件逮捕可为案件继续侦查赢得时间
 
  本报北京8月30日电(记者张立) 今天闭幕的“逮捕制度的深化与发展专题研讨会”,让“附条件逮捕”这一创新工作机制走进公众视野。记者为此专访了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检察长伦朝平。伦朝平结合检察机关的实践表示,附条件逮捕制度能够为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赢得时间,有利于打击犯罪,保障受害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曾经办理过一起故意杀人案。案件有犯罪嫌疑人马某到达案发现场的证据,有马某相关供述,但没有犯罪嫌疑人实施杀人行为的证据,已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此,检察机关决定作附条件批准逮捕。经捕后多次引导、监督侦查机关积极补充侦查证据,案件证据逐渐清晰完备,马某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起案件充分说明了附条件逮捕的必要性和优势,这项制度能够为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赢得时间。”伦朝平表示。

  有与会人士担心,附条件逮捕如果在实践中出现扩大化倾向,会造成逮捕率上升。伦朝平说,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实行附条件逮捕制度三年来逮捕率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这是我们严格把握逮捕标准的结果。”伦朝平说。

  伦朝平认为,附条件逮捕制度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在今后的实践中,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从程序上把关,控制适用范围,对于补充侦查后仍不符合证据要求的案件要及时撤销逮捕决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项制度不走样、不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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