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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纪实
 
  今年3月13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获国务院正式批复。两年前的5月26日,国务院下发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针对滨海的区域特点,在中央政策和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初步探索建立一套与新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相适应的检察工作新机制,是我们的当务之急”,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说。

  经济领域的改革渐入佳境,一场检察领域别样的“综合配套试验改革”也正在这里上演。

  区域维稳各有“独门功夫”

  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霍洪林办理了一起新鲜的外企保安内盗案。案件标的是一种叫做“密钥”的昂贵仪器,在成套设备中起开启程序的作用,就因为没了它,这家外企已被迫停工。得知这一情况后,霍洪林一面迅速批捕该案,一面提审保安查明赃物去向,当日就通报公安机关追回“密钥”发还给这家外企。

  该案反映出开发区检察院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一大特色――涉及高新技术、商业机密、品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侵权犯罪和涉外刑事犯罪,历来是重点。

  基于区域特点,滨海新区各家检察机关在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的基础上,都各有“独门功夫”:津南区检察院针对区内涉黑涉恶犯罪较多的现实,重点打击黑恶势力染指经济领域的犯罪案件;塘沽区检察院针对区内外来人口多、港口物流复杂的特点,重点打击港口地区和海域内的盗窃、抢劫、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汉沽区检察院针对区内新建项目多、土地拆迁问题多的现实,把恶意破坏项目建设、严重妨害正当公务的犯罪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开发区检察院针对下一步西区将建成全国新的金融中心的规划,又将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纳入重点打击视野。

  2007年至今年6月,滨海新区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957人,提起公诉5736人;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23人。

  跨区域重点项目“预防一体化”

  “我们的‘乌兰牧骑小分队’远征喽。”塘沽区检察院检察长冯云翔向记者风趣说起的,是今年6月27日他带队远赴中海油海上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黄岛基地,为基地200多名中层以上干部开讲法制课的事儿。

 

  外派机构多、驻外队伍规模大,是驻滨海新区大型公司企业的一大特点。地域管辖上的限制,使这些外派机构成了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真空地带”。冯云翔的“远征”,是滨海新区检察机关跨区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一个“缩影”。

  “在‘先试先行’的政策语境下,预防职务犯罪在某种程度上比查办案件更加重要,更要靠前工作。”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张平发加重语气说。

  落户滨海新区的国家级、省部级建设项目,大多覆盖面积广、干部规格高、资金流量大、属人管辖与属地管辖相互交织,而这些项目大部分都被列入检察机关专项预防的重点。显然,滨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势之复杂、难度之大,绝非一两家检察院所能担当。

  在充分运用传统个案预防、重点预防、系统预防、行业共建预防等方法的基础上,突破区域管辖“瓶颈”,探索专项预防“跨区域、跨层级联动”新模式,成为新区预防工作深入开展的迫切需要。为此,天津市检察院正着手推行“全市专项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统一组建专门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开展工作,并部署建立专门针对滨海新区的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

  今年4月28日零时,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新航站楼顺利交付使用。2005年8月新航站楼开工建设时,东丽区检察院与天津市检察院跨层级联动,共同派员深入该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实现了工程质量和廉洁的“双优”。

  尽量减少适用强制措施

  “由于行为人在某一正在进行的重大项目或工作中具有其他人在短时期内无法替代的作用。司法机关在查清事实,确认犯罪的基础上,将刑事诉讼程序暂停下来,待暂停原因消失后,再恢复原有的程序。”这是天津检察二分院在年初的一份调研报告中提出的创新工作机制之一。

  今年3月,这一提议在大港区检察院得到落实。当月,该院在查处该区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苏某涉嫌受贿案时发现,苏某是区特种设备动态管理系统和压力管道注册登记系统唯一的操作人员,正在负责全区迎接奥运特种设备检查工作。该院果断决定对苏某取保候审,让其暂时回到工作岗位戴罪立功。苏某回到工作岗位后表现突出,共排除安全隐患14处。检查活动结束后,苏某重新到案接受审查。

  此外,滨海新区检察机关还开始尝试在确保办案顺利的前提下,对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尽量减少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更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办案给公司企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大联席会”应对“一院多管”

  今年3月12日上午,一场特殊的联席会议在塘沽区检察院召开。该院在会上要“以一对六”――前来参加会议的6家公安机关所办案件,竟然都由该院对口负责审查。会议的内容也相当务实――专题研究港口地区盗窃仓库犯罪的既未遂认定标准问题。长期以来,6家公安机关对该类犯罪,尤其是就地倒库销赃的案件,在既未遂上认定各不一样。会议最后决定对此类犯罪统一按既遂认定。

  据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沈宝介绍,由于产业布局的特殊性,塘沽区被人为划分成了6大“管片”――天津港区大院内发生刑事案件由港区公安分局专管,中海油集团辖区内的刑事案件由南疆公安分局专管,中铁八局大院内及其外派人员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该局公安处专管,天津海域内流动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天津海事局公安局专管,海上走私、海上盗窃、海上肇事及危害海上矿产资源安全案件则由天津市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专管,塘沽区公安分局则负责区内上述“管片”以外的刑事案件。

  一区多管、跨区多管、一院多管的情况,在滨海新区并非特例:开发区检察院负责对口受理开发区、保税区、新拓展的西区及保税空港物流区的刑事捕诉案件;汉沽、大港两区检察院也存在一区多管的情况。协调侦查管辖、统一执法尺度,是整个滨海新区检察机关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

  今年2月,塘沽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海警、边防等部门协商,发起建立“检察公安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区内刑事案件管辖争议、办案标准、疑难问题、工作衔接和辖区治安状况等进行沟通,统一思想,研究解决方案。开发区检察院也开始着力探索“一对多”的长效联系机制。

  滨海新区检察领域别样的“综合配套试验改革”刚刚开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必将面临更多新生问题。梦想无限的滨海未来,留给检察机关的将是一长串“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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