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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有效降低监外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
www.spp.cn 2008年08月22日 09:15:27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连丽娟
本报讯(通讯员连丽娟) “你们的工作真是做到家了,我一定认真接受改造。”表决心的人名叫杨东(化名),不久前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河南省新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决生效后,他积极履行了民事赔偿部分,但不知何故他的车仍被扣押。车是杨东的谋生工具,没有车一家人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得知情况后,新乡市检察院监所干警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很快帮他要回了车。
“在去年开展的核查、纠正监外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中,我们对全市2004年以来发生的52起监外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发现生存条件恶劣、心理素质脆弱、法律意识淡薄是其重新违法犯罪的诱因”,新乡市检察院监所处负责人介绍说,“多数监外服刑人员生活困难,他们或体弱多病,或就业无门,在激烈的社会生存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走上再犯罪道路”。为此,该院在监外执行工作中注入关爱理念,在对监外服刑人员服刑情况进行监督的同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和生活上的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其营造了一个充满关爱的服刑环境。截至目前,该市3340名监外服刑人员都得到过这样的关爱,重新犯罪率大幅降低。
此外,该院还加强基层群众帮教组织建设,想方设法为监外服刑人员创设就业之路,培养或发挥他们的一技之长;加大与其亲友、邻里的联系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教育和感化作用。
监外服刑人员杜新(化名)被人骗了5万余元,多方追讨无果,一怒之下将对方非法拘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杜新觉得吃了大亏,扬言要报复对方家人。该院监所干警走访杜新亲友时了解到这一情况,马上找杜新谈心,耐心讲解法律政策。最终,杜新放弃了私了念头,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像杜新这样的“法盲”在监外服刑人员中不是少数。为此,新乡市检察院在监外服刑人员中开展普法教育,为他们上法治课,提供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有效防止了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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