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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先进检察官协会(学会)
和优秀社团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
为更好地联络和团结全国的检察官推动检察信息和学术交流,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提高执法水平;增强全系统各级检察官协会的凝聚力,充分发挥行业社团组织在检察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检察官协会工作不断发展,根据中国检察官协会2008年的工作安排,中国检察官协会决定在全系统省、地(市)级检察官协会(学会)中,开展评选先进检察官协会(学会)和优秀社团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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