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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配党外副检察长:开辟一片新天地
 

  目前,我国已有18个省级检察院选配了党外副检察长。截至2006年9月,全国各级检察院共选配党外副检察长363名。

  对于选配党外副检察长工作,曾有人质疑是“走形式”、“摆花瓶”。到底是不是这样呢?党外副检察长究竟是如何选配的,到底能否发挥与众不同的作用?记者近日专门走访了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士。

  党外人士担任省级检察院副检察长,最早可追溯至1991年。

  1991年4月13日,上海各媒体突出报道了一则消息: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A首位党外副检察长选配引起广泛关注

  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俞云波被任命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昌道被任命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不同寻常的是,此二人均非中共人士,俞云波是致公党党员,李昌道是九三学社社员。

  “党外人士担任省级检察院副检察长,俞云波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人。”高检院政治部干部部张建军部长向记者介绍说。

  由于具有标本意义,高检院当时也密切关注着俞云波任命一事。“政治部专门打电话给上海市检察院,让他们提供上海市媒体的相关报道,然后又将搜集到的报道和资料提供给新华社记者,请新华社记者面向全国播发。”张建军向记者描述说。

  在张建军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上海市检察院传真来的当时的媒体报道。《解放日报》不仅在头版刊发了消息,还在二版刊发了俞云波和李昌道二人的专访,标题为“探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新路”。上海《文汇报》也在头版作了报道。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的传播水平远不及今日发达,但高检院政治部仍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首位党外人士被任命为省级院副检察长的消息传递给了全国。“这说明检察机关对配备党外副检察长的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张建军说。

  其实,早在1989年,高检院就开始准备选配党外副检察长的工作。据张建军介绍,开启这项工作的源动力,是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4号文件提出要推举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职务。1991年1月,中组部和统战部联合下发了通知,落实14号文件。通知商两高党组,对选配党外人士的程序、条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通知指出,可先在省一级检察机关进行探索。

  就这样,各方面条件相对成熟的上海市检察院,成了第一个试水者。此后,全国检察机关选配党外副检察长工作稳步推进。

  记者从高检院政治部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级检察院选配了党外副检察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优秀党外人士选配至河南省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的姜建初,于2004年8月,被选任至高检院担任副检察长。至此,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均选配了党外副检察长。截至2006年9月,全国各级检察院共配备党外副检察长363名,比2004年增加了161名。“这些数据表明,选配党外副检察长工作正在稳步发展”。

  “下一步,我们要把省级检察院和省会市、副省级市检察院的党外副检察长选配工作作为重点,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两级检察院选配党外副检察长。”张建军表示,高检院将进一步贯彻中央精神,做好党外副检察长的选配工作。

选配,不是简单的“给和要”

  在检察机关敞开胸怀,欢迎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时候,党委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是否也做好了相关工作,让党外人士以良好的状态走上新岗位?面对充满活力的党外力量,检察机关又会作出怎样的安排,令其发光发热?

  统战部门不是随意地“给”一个人,检察机关不是简单地“要”一个人。采访中,记者得到了这样的答案。

  根据相关文件,党外副检察长的候选人,是由推荐产生的。统战部门、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等有关方面都可以行使推荐权。实践中,统战部门往往是主要的推荐者。

  2006年7月,全国第二十次统战工作会议召开,时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的刘延东提出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教育”,“加大对重点人物培养的力度,下大力气培养出一批各领域的代表性人物”。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被誉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中央党校”,近年来新开设了领导艺术、行政管理等课程。

  甄贞,无党派人士,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她身上不难看出,为力求推荐优秀且合适的人选,在时间和精力上,统战部门耗费不少。

  担任副检察长,专业知识和管理才能缺一不可。

  2003年4月,甄贞被正式任命为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此前的9年里,甄贞一直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教师。9年间,甄贞不仅完成了刑事诉讼法专业的博士学业,取得了教授职称,评上了博士研究生导师,还在1999年发起论证在我国高校法学院设立“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即借鉴医学院学生需要到诊所实习的理念,法学院学生也应有法律诊所这样的实践基地。目前,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著名学府在内的60余所高校均设置了这一课程。

  注意到甄贞在法学领域的不俗表现,1999年起,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统战部开始注意培养甄贞,尤其突出了对其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

  “学校提供机会让我参加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前后进行了5次各种形式的培训。尤其是2001年至2003年,让我担任了科研处副处长,负责管理全校的科研工作和科学研究基地。”甄贞坦言,三年副处长的锻炼,提升了她的政治把握能力、是非判断能力以及与他人共事的能力。

  被培养考察了4年后,2003年,北京市委统战部正式向北京市检察院推荐甄贞。

  由于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长时间的行政管理经验,甄贞很快适应了从高校教师到副检察长的角色转换。“适应能力极强”,北京市检察院的同事们这样评价甄贞。

  和甄贞相似,黑龙江省检察院党外副检察长张中华拥有18年的高校执教经验,并在该省政府任职两年后,被选配为党外副检察长。

  在统战部门推荐出一个又一个优秀党外人士后,检察机关又是如何让这些新鲜血液在检察肌体内顺畅流动的?

  “为发挥党外副检察长的作用,高检院党组提出要真事真办,不搞花瓶,政治上充分信任,让他们有职有权,参与检察机关各项重大问题的决策。在检察业务分管方面,检察机关会充分结合党外人士的专业特长。”张建军告诉记者,选配的党外副检察长,绝大部分都是某个专业领域的精英,检察机关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选择最为合适的业务交由他们分管。“当然,这不代表着党外副检察长只能分管和自身经历关联密切的检察业务,在充分熟悉检察工作后,业务分管的范围是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变动的”。

  以甄贞为例,上任初始,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将肩负调研工作的研究室、监所检察和检委会办公室三项工作“划分”给了甄贞。事实证明,与高校法学学者有着广泛联系的甄贞,在这些工作中如鱼得水。如今,甄贞名下又增添了民事行政检察和铁路运输检察两部分业务工作。

  在高检院政治部,记者看到了现有的18位党外省级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业务分管情况:胡玉,民进会员,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现分管公诉、民事行政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郑锦春,民建会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现分管侦查监督、监所检察、研究室……

选配党外副检察长带来“双赢”

  选配党外副检察长,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具体实践中,党外人士和检察机关双方,又在“合作”中为彼此开辟了一片新天地。双赢,是选配党外副检察。 长工作的另一闪光点。

  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学生迎来了一门崭新的课程――“检察实务课程”。该课程甫一开设,就和学分挂上了钩。检察实务课程向在校法学院学生展示了检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办案流程以及实践中涉及的检察基础理论等。有媒体报道,这在全国属首创。

  促使检察实务课程面世的主要推动者,正是甄贞。检察实务课程,只不过是甄贞倡导的检学共建计划中的一个内容。

  开展检学共建是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和发展检察理论研究的战略措施。近年来,高检院不断强调要加强检察机关与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检学共建。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检学共建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北京市14个检察院与16所院校签订了教学实践基地协议及其他长期协作协议,检察实务课程已经在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开设,并将在今年秋季登陆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15名高校法学教授在北京市检察机关各分院、基层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建立了重大课题合作研究制度等等。北京市检察机关多管齐下的检学共建,在为检察机关储备检察人才、赢得理论支持等方面的意义不言而喻。

  对于北京市检察机关取得的这些成就,张建军评价说,这和甄贞作为党外副检察长所发挥的作用密不可分。“甄贞长期在高校任教,又是全国政协委员。相比较而言,她可以接触到更多的高校学者,更容易建立起专家学者和检察机关的共建桥梁”。

  事实上,作为无党派代表人士,甄贞经常代表无党派参加各种活动,其间,她总不忘介绍和宣传检察机关。“只要逮到机会,我就会在各种场合介绍检察机关,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检察机关。”甄贞兴奋地说。

  提及借助党外人士身份推进检察工作发展,就不得不单独提到兼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党外副检察长。

  来自高检院政治部的资料显示,在2006年的363名党外副检察长中,有101人兼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占党外副检察长总数的27.8%。“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同时,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党外副检察长通过提出议案、提案和建议等方式,帮助检察机关呼吁解决困难和问题。”张建军介绍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检察官职务保障、西部基层检察院人才短缺等,是几位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党外副检察长共同关注的问题。此外,他们还结合自身在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自发出不同的声音。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首次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甄贞,结合分管的监所检察工作,专门提交了一个关于刑罚执行监督权配置的提案。

  如果说,像甄贞这样优秀的党外人士,犹如一个跳动的音符,为检察工作这首精彩纷呈的协奏曲再添华彩。那么,检察机关也为党外人士提供了锤炼的平台。

  “通过副检察长岗位的锻炼,党外人士的参政议政水平、思想政治修养、行政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都得以提升,能适应更具挑战性的工作岗位。”以四川省为例,张建军介绍了两位从副检察长职位成长起来的党外人士――四川省原副省长王恒丰,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华――两人担任副省长前均为四川省检察院党外副检察长。



   选配人选要符合检察官法规定条件

  选配党外副检察长也难免遭遇“成长的烦恼”。

  绝大多数党外副检察长为检察工作倾注了心血,不过,也不排除少数地区为“随大流”而草率推荐和选配党外人士担任副检察长。对此,北京大学政党研究中心主任金安平建议,检察机关应该把好源头关。

  “和政府部门相比,检察机关有着更为严格的专业要求。检察机关选配党外副检察长,首要是看备选者的专业特长是否为检察机关所需。”金安平认为。

  “同样,只要出现了合适的人选和实际的岗位需要,党外人士也可向检察机关一把手突破。”金安平表示,在非中共人士任副检察长问题上,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空间还能进一步拓展,“法律没有规定检察长不能由党外人士担任。检察长‘由上级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任命程序也不会和选配非中共人士任检察长发生冲突”。

  在张建军看来,目前选配党外副检察长工作遇上了两个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这需要检察机关积极和当地党委协商,主动争取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支持,扩大视野,主动在政法院校、法律研究机构和其他政法部门物色合适人选”;二是少数地方对“无党派人士”的理解存有偏差,无党派干部占党外副检察长配备总数的比例过大。“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检察官法》,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不能片面追求数量。要按照中组部和统战部于1991年下发的通知要求,坚持高标准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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