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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青:不抛弃,不放弃
 
  推荐理由:石青从检16年,担任基层检察院检察长4年多来,在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历程中,他与干警们用心实践着这样一句话:不抛弃,不放弃。

  和山东省临邑县检察院检察长石青在一起,总会聊到未成年人犯罪这个沉重的话题。曾经当过5年中学教师的他,骨子里始终有着一份对青少年成长问题的关注和忧虑。

  “未成年人犯罪有个共同的特点,案发时头脑发热,不计后果,酿成大祸后,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于他们来说,走错一步,还有挽救的机会,如果不及时帮教,极有可能一错再错,走上不归路。”近日,和记者谈起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石青一脸的凝重,“对于这样的案件,我们不能一诉了之,否则就是对社会不负责任!”

  说着说着,石青突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到书橱前,从一个塞满材料的档案盒中翻出了一份稍稍有些发黄、带有很多褶皱的材料,递到记者手里。

  这是一份两年前临邑县检察院关于该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上面用红色笔迹标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和符号。报告显示,该院当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嫌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到了20%,呈现高发的态势。

  正是因为这份调查报告,两年前的4月,在石青的奔走协调下,临邑县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会签了一份《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公、检、法等部门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办理,从侦查到起诉、审判环节对未成年人犯罪部分全部单独办理。去年初夏,石青还专门安排了两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女干警组成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专职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石青介绍说,2006年2月,临邑县检察院在德州市驻所系统率先成立了未成年在押人员权益保障中心,并通过检察专线网开通了“未成年在押人员约见检察长视频窗”。未成年在押人员可以通过“视频窗”直接向检察长提出控告申诉或咨询法律问题,检察长可以对未成年在押人员进行法治教育,从心理、道德等多个方面进行感化,帮助他们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促使他们幡然醒悟,配合司法机关办案,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在担任临邑县检察院检察长的几年中,石青亲自挽救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已有不少,其中不乏动人的故事。他顺手拿过那个档案盒,找出了其中的一封信,讲起了两年前的一件事。那是2006年的初春,该院设在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未成年在押人员约见检察长视频窗”刚刚开通,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就要求约见检察长。在驻所检察干警的帮助下,刘某如愿以偿地和石青进行了网上交流。通过交谈,石青发现,刘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家庭温暖,他在父母离异后跟随父亲生活,而父亲为了生计常年外出打工,无暇顾及对他的教育。刘某被刑事拘留后,他的父亲感到非常失望,要与其断绝关系。

  随后,石青经过多方努力,打电话联系到了刘某的父亲,并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做通了对方的思想工作,共同制定了对刘某的帮教措施。重新找回父爱的刘某十分感动,思想态度大有改观。这两年,他经常给石青写信、寄贺年片、打电话,交流思想,汇报自己的生活情况。

  在石青的带动下,临邑县检察院通过分案办理、跟踪帮教,成功挽救了30余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近两年来,该县实现未成年人再犯罪“零发案”的目标,其中也凝聚着他和干警们的一份心血。

  “一度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中,主人公许三多‘不抛弃,不放弃’的执着精神令人感动。”石青眉宇间透着一种特有的坚定,“今天,这种精神也应借鉴到我们的办案工作中,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尤其是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我们一定要尽力教育、感化、挽救,这是一名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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